關於我們

我們荷蘭華人宣道會成立於2002年,由加拿大宣道會差來的黃萬臻牧師所創辦,

但因荷蘭旅遊証有所收緊, 故在2008年回歸加拿大繼續事奉工作。本會於同年

聘請鄧錦燕傳道繼續牧會工作。2010年因青少年人有所增長,故邀請王小盈傳道

加入事奉。王小盈傳道在本會事奉直到2017年而鄧錦燕傳道到2018年。其後本會邀請

簡戴德牧師擔任顧問牧師。2019年聘任溫俊文傳道成為教會傳道人。溫傳道於2022年按立為牧師。

 

第一則   


1.1  本獨立教會定名為『阿姆斯特丹華人宣道會』位於阿姆斯特丹市。

1.2  本會與其它在荷蘭宣道會聯合,組成『荷蘭宣道會』。

   


本會承認全本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,都是神的話語。
本會相信並宣講下列信條:

2.1  有一位神,無限完美,永存三位一體:聖父,聖子,聖靈。

2.2  耶穌基督既是神,亦是人,為聖靈感孕,藉童貞女馬利而生。捨身十
      架, 為贖罪犧牲,義者代不義者,使信者藉他的寶血得生,稱義得救。
      又按聖經所記,死後復活,升到天父右邊,作信徒的大祭司。將來再  
      來,在地球建立公義與和平的國度。

2.3  聖靈是神,受差遣住在信徒心中, 引領及教導信徒,又賜予能力,並
      使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責。

2.4  神默示新舊約聖經,其原稿正確無誤,完全顯明神使人得救的旨意,為
      基督徒信仰與生活的法典。

2.5  神照自己的形像造人,但人因悖逆墮落,招至身體和靈魂都死亡。此後
      人類生來有罪性,與神的生命隔絕,惟藉耶穌基督代贖得救。信者復活
      得生,在神左右,永遠喜樂。不信者復活受審,永遠與神隔絕。

2.6  藉耶穌基督全人類可得拯救;悔改相信耶穌者自聖靈重生,蒙受永生,
      成為神的兒女。

2.7  神的旨意是每一位信徒都被聖靈充滿和全然成聖。全然成聖的信徒與罪
      和世界分別,全心全意遵行神旨,領受神賜的能力去過聖潔生活和事
      奉。聖靈在信徒得救時和得救後在信徒生命中工作使他全然成聖。

2.8  耶穌基督成就的救恩,包括使人肉身得蒙醫治。照聖經教訓為病人抹油
      禱告,乃教會現今享有的特權。

2.9  教會由所有信靠主耶穌基督,蒙寶血得贖,藉聖靈重生的信眾所組成。
      教會的元首基督曾差遣信眾將福音遍傳天下,向萬族作見證。地方教會
      由信徒組成,旨在同心敬拜,領受主道,同心禱告,被此交接,廣傳福
      音,舉行浸禮和主餐聖禮。|

2.10將來死人肉身復活,義者復活得生,不義者復活受審。

2.11耶穌基督快將親自復臨, 這是信徒活潑的盼望,直到教會與基督團聚。
      之後,基督和他的天使回到地球建立和平與公義的千年國度,使地上萬
      族得福。

 第三則   宗旨

本會有以下宗旨:

3.1  照主耶穌的吩咐傳揚福音;

3.2  呼召世人歸向真神,因信靠基督而受浸,並照使徒行傳 2:42 參予教會
      生活;

3.3  堅固會眾的信心,訓練他們去事奉,鼓勵他們去傳福音;

3.4  提供牧養關顧和實際的幫助;

3.5  在經濟上自立。

第四則   途徑

本會用以下途徑達到以上宗旨:

4.1  宣講神的話語;

4.2  聚會;

4.3  查經 和 祈禱聚會;

4.4  兒童事工和青少年事工;

4.5  傳福音事工和 國外宣教事工;

4.6  牧養關顧和 實際服務人群;

4.7  籌募經費。